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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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学期赴港澳台地区交换生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3 点击:

根据我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交换协议,2017年度秋季学期交换生派出项目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 身体健康;

2. 政审合格;

3. 无不及格科目且平均分数达到交换学校分数要求;

4. 毕业班学生不能在校期间最后一学期参加交流项目。 2015级在校本科生(经金学院2016级,建筑学专业2014级亦可),研究生三年制学生仅接收二年级及一年级学生申请;研究生二年制学生仅接收一年级学生申请。

5. 之前未参加过对港澳台交换项目可进行本项目申请;

6. 每名同学不可重复申请同期的其它赴国境外交流项目,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7. 本项目暂不接受医学类学生申请;

8. 香港交换项目仅面向本科生(香港籍学生不可申请港校),台湾交换项目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请(台湾籍学生不可申请台湾高校交换),研究生如需报名必须首先征得导师同意。

二、在外费用说明:

1. 学费:学费交本校,对方免收;

2. 生活费:自理(备注:每月大约人民币1500元-3000元);

3. 住宿费:自理;

4. 其他费用:往返旅费、医疗保险、书费、证件费用等自理。

三、申报学校拟推荐名额及成绩要求详见附件一。

(受协议约束本表名额仅供参考,对方大学持有最终录取权利)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节点:

1. 报名申请需通过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后推荐方接受报名。如有疑问,请发送咨询邮件至咨询邮箱jiayu8303@xjtu.edu.cn

本科生申请人须填写附件二、三、四。9月15日之前提交附件四原件材料至书院,附件三纸本材料、附件四复印件及附件二电子版材料至学院教务处,随后各学院教务提交报名材料至校教务处汇总,9月19日由校教务处将推荐名单发送至港澳台办。

研究生申请人须填写附件二、三。9月15日前提交附件三纸本材料及附件二电子版材料至学院研究生教务,随后学院研究生教务提交报名材料至校教务处汇总,9月19日由研究生院将推荐名单发送至港澳台办。

2.报名结束后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预计面试将于9月中下旬左右进行)

3.面试结果确定后,将于国际处暨港澳台办、本科生教务处、研究生院网页公示名单。

4. 遴选后,如有学校的交换名额还有空缺,学校可以依据学生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予以调剂。

5. 通过学校审核及面试并入选项目的同学将获得被推荐资格。是否录取将视专业匹配、课程设置、语言要求、录取名额等因素由对方学校最终决定。

五、其他:

1.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材料将视为作废;

2.关于学分兑换情况,请咨询各学院相关教务老师和教务处;

3.面试通过者,仅作为我校推荐人员,最终录取结果以对方学校审核为准;因部分高校录取通知尚未发出,项目选拔人数情况存在一定变化;交换生项目详细信息将持续更新,敬请留意港澳台办公室网站;

4. 请申请者务必在申请系统和申请学校官网查看交换生的具体要求,并确保在对方规定的截止日期前能够提交指定的申请材料。一旦申请成功,如无特殊原因,不可退出,否则将影响其它项目申请;

5. 学校在本学期结束后,对成功申请者再次进行审核,并有权取消因成绩或其它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此交换项目同学的交换资格;

6. 本科生关于学分转换和在外期间学籍管理情况需遵循《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办法》详见教务处网站,研究生需要转换学分者,需经导师和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

7. 凡录取学生务必办理休学及出国出境等相关手续(休学手续详见:教务处网站本科生国(境)外交流项目选拔及出访流程;赴港澳学生出境手续详见国际处网站“因公出境”“学生出访审批”;赴台学生详见国际处网站学生赴台申请流程,),成功参加项目同学在返校后必须提交交流经验心得。

附件一、《2018春季学期赴港澳台地区交换学习详情一览》

附件二、2018春季学期赴港澳台高校交换生报名信息表(本科生、研究生均填)

附件三、西安交大学生赴港澳台地区交流学习申请表(本科生、研究生均填填写)

附件四、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境)外交流项目报名表(本科生填写)

*附件四下载详见学生处网站http://xsc.xjtu.edu.cn/info/1028/114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