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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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2012年我校“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8 点击:
各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 5 号),学校决定启动我校2012年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旨在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更好地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水平创新人才的需求。

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申请条件:
1.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创业训练项目。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创业活动有浓厚的兴趣。
2.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本科生,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为5-8人(至少有一名大三学生)。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专业、跨年级、跨院系联合申报。每位学生一般只能同时参与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项目选题要求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
4.每个团队应有一位指导教师,可由校内教师、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团委等部门的指导老师担任。项目指导教师一般不超过2人,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
5.项目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由学生自主申请。项目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并提交《西安交通大学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6.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确定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
7. 项目执行时间一般1年。
8. 对于申请通过的项目,每项一般提供支持经费1万元。

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申请程序
1、项目申请人将《西安交通大学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经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至就业中心或校团委,将电子版项目申请表以“书院+立项人”命名发送至qiuchenxjtu@mail.xjtu.edu.cn。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8日。
2、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初评,入围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确定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

相关政策:
1.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指导教师将获得相应工作量,每指导一项按32学时/年计工作量。工作量由所在学院核定。参与的学生将获得相关证书。
2. 将创业教育系列课程作为通识类选修课程纳入培养方案,要求创业训练项目的参与学生选修相应课程。课程考核办法采取课内成绩、训练效果及导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考核者获得相应学分。
3.对于项目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直接获得创业实践项目的资助。
4.学校将对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及学生进行奖励。

咨询电话:
82666682 邱老师 (就业中心)
82668564 周老师 (团 委)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校团委
二零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