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书院全体学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学校决定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4月5日—7日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日)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原安排在2018年4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整到4月8日(星期日)上,原安排在4月7日(星期六)的课程正常进行,原安排在4月8日的课程停上。
特此通知。
南洋书院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