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及有关单位:
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7﹞6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今年计划招募12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组成研究生支教团,参加全国统一安排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云南省保山市三个服务地开展支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我校将严格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相关要求,坚持“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期轮换”的“志愿+接力”方式,公开招募12名取得我校研究生入学资格的2018届本校本科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2018届本科毕业生不占用我校今年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名额,此名额由教育部专项下拨,只限于在本校招募,纳入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性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有奉献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按所在专业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修完前三个学年(五年制为前四个学年)的必修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其中经一次补考或一次重修考试后及格的课程门数不超过一门,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按“60分”计算;选修课程的要求由各学院(部、中心)制订;
4.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外语类专业学生应通过外语专业四级考试;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具有扶贫支教工作相符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7.有艰苦奋斗精神,身体健康,意愿强烈,符合项目体检要求,能够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二)满足以下条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1.乐于奉献,在校期间有一定的志愿服务经历;
2.有独立调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曾担任过校、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
3.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学科竞赛、文艺竞赛奖励。
三、招募时间及程序
1.2017年9月11日-15日,经学院同意,学生本人向校团委递交志愿服务申请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章)、身体健康证明(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要求见附件二)、获奖证书复印件。
2.2017年9月16日-18日,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基本情况确定候选人,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2017年9月18日-19日,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支教团成员名单并公示。
4.2017年9月23日前,校团委将支教团成员有关材料(包括报名表、申请书、身体健康证明、学习成绩单和学校审查意见)上报学校及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同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本人。
四、其他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支教期间,成员人事关系挂靠在学校。
3.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同时,学校也对志愿者给予生活补贴,标准为内蒙古、云南每人每月800元,西藏每人每月1000元,按月发放。
4.学校向参加支教团的志愿者提供家庭所在地每年两次往返服务地的交通费用,首次于2017年7月底赴服务地接受培训(赴西藏服务学生乘坐飞机、赴其他服务地学生乘坐火车硬卧)。赴服务地前,学校向志愿者预支所有差旅费用。
5.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人均200元。
6.支教团成员的考核工作由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和我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学生返校入学后一个月内公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7.1年的支教服务工作时间在日后工作的工龄计算中有效。支教结束后,考核合格者由团中央等部门统一颁发《志愿者证书》,此证书可作为工龄证明依据,并享受相关政策。
8.咨询有关事宜请联系团委,或登录团委网站https://tuanwei.xjtu.edu.cn/。
联系人:张 丹 联系电话:82668265
地点:校团委办公室(青年之家一楼西侧)
校团委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