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研〔2015〕77号)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西交研〔2015〕99号)的相关规定和通知,南洋书院 2019年特聘6名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非2019届研究生毕业生;
2.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3.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踏实认真,有责任感和进取心;
4.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不得同时受聘助教或助管岗位;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聘用程序
1.研究生申报。有意愿选聘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请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于2月24日前填写南洋书院岗位职责申请岗位(具体方法详见附件3)。
2.审核面试。填写《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2)。选聘者必须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核,志愿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2月26日或27日参加书院面试。
3.确认拟聘人员。2月28日前,南洋书院于系统中录用拟聘人员。
4.公示。拟聘人员将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于3月正式聘用上岗。
三、有关要求
1.应聘研究生需经导师同意方可申请,拟录取后务必通报导师,若导师不同意,不允许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
2.每位兼职辅导员每天至少工作2小时,每周至少6天,累计至少18小时,原则上本学年需工作10个月。应聘研究生能够合理调配学习、科研与工作时间,以保证学习和兼职工作的有序进行。
3.拟聘研究生应聘上岗后,需参加研工部、学工部进行的统一培训,要按照学校规定签订聘用协议,认真工作,诚实守信,接受锻炼、做出贡献,促进自身的成长和发展。
南洋书院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