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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南洋书院学风优秀班创建活动总结表彰

发布时间:2015-11-05 点击:

西交南字[2015]8


于2014-2015学年

南洋书院学风优秀班创建活动总结表彰的通知


各班级:
自2014年10月,学风优秀班创建工作实施以来,各班级积极参与,团结协作,工作成绩显著,涌现出一批表现优异的班集体、宿舍及先进个人。为交流总结工作经验,鼓励先进,根据《2014-2015学年南洋书院关于创建学风优秀班的实施意见》(西交南字 2014]4号)文件精神,现对2014-2015学年南洋书院学风优秀班创建活动总结表彰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2、2013、2014级学生班级、学业辅导团体和个人。
二、表彰奖励种类
(一)个人奖
1、学业辅导明星
2、学业进步奖
(二)集体奖
1、学风优秀班
2、学业进步班
3、学风示范宿舍
三、申请及评定办法
1、学业辅导明星:表彰在本学年学风优秀班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者,每班1-2名,南洋学业辅导工作室5-10名。学业进步奖:表彰在学年学习中,成绩进步显著者,名额不限。个人奖采取个人申请,班级和辅导员推荐,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评审的方式
2、学风优秀班:班级到课率达到95%以上,班级优良率(学期学分成绩80分以上)达到70%,班级同学积极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和课外科技竞赛活动,参与人数达到班级人数的1/3。符合以上条件的班级均可申请,名额不限。
3、学业进步班:班级学业成绩优良率提升20%,或不及格率降低20%。符合以上条件的班级均可申请,名额不限。
4、学风示范宿舍:宿舍成员4人,到课率达到95%以上、学期学分成绩位次排名均在本专业前20%、均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和课外科技竞赛。符合以上条件的宿舍均可申请,名额不限。
四、评选要求
1、各班级由班长和团支书统筹,学习委员具体负责,其他班委全力配合,面向全体同学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并做好申请评定工作,真正发挥表彰奖励的积极导向作用。
2、各项申请材料要充实齐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3、申请过程中,数据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资格。
4、宿舍或班级有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乐于助人事迹等先进表现者,提供文字或其他证明材料,优先考虑。
五、时间安排:
1、11月4日至11月8日,各班级或个人将申请表(电子版)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2、11月9日至11月12日,南洋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11月13日至11月15日公示评选名单;
4、11月16日,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申请表填写说明
1.个人奖:个人奖填写附件1中个人申请表,进步名次为前后两个学年成绩进步名次,学业辅导明星对此项不做要求。
2.集体奖:学风优秀班填写附件1中班级申请表,并填写附件2和附件3;学业进步班填写附件1中班级申请表,并填写过去两个学年的附件2表格;学风示范宿舍填写附件1中宿舍申请表。
3.所有获奖项目均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附件1:(2014—2015学年)南洋书院表彰奖励登记表
附件2:班级全体同学学分成绩汇总表
附件3:班级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和课外科技竞赛情况汇总表


西安交通大学南洋书院

2015年11月3日



主题词 学风优秀班创建 总结表彰 通知
抄送 学生处、南洋书院各班级
南洋书院 2015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