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大学生门诊统筹开始报销业务的通知
目前,西安市医保中心下发了2017年度已缴纳医保费的部分同学信息。凡2017年9月1日之后在校外医院或校医院自费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请同学们携带相关资料,于本月23日下午2:00在校医院报销。
兴庆校区和雁塔校区以后报销时间统一,为每月第二、四周的周四下午。
望大家周知。
注意事项:
1、报销请携带医保本、发票、转诊单(急诊、校医院就诊不需转诊单)、门诊病历。
2、报销地点:
兴庆校区:校医院一楼收费室
雁塔校区:校医院医学门诊部
校医院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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