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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号2015-2016学风优秀班创建活动总结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0 点击:

西交南字[2016]8

于2015-2016学年南洋书院

学风优秀班创建活动总结表彰的通知

各班级:

2015-2016学年学风优秀班创建工作实施以来,各班级积极参与,团结协作,工作成绩显著,涌现出一批表现优异的班集体、宿舍及先进个人。为交流总结工作经验,鼓励先进,现对2015-2016学年南洋书院学风优秀班创建活动总结表彰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3、2014、2015级学生班级、学业辅导团体和个人。

二、表彰奖励种类

(一)个人奖

1、学业辅导明星

2、学业进步奖

(二)集体奖

1、学风优秀班

2、学业进步班

3、学风示范宿舍

4、学分优秀宿舍

三、申请及评定办法

1、学业辅导明星:表彰在本学年学风优秀班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者,每班1-2名,南洋学业辅导工作室5-10名。学业进步奖:表彰在学年学习中,成绩进步显著者,名额不限。个人奖采取个人申请,班级和辅导员推荐,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评审的方式。

2、学风优秀班:班级到课率达到95%以上,班级优良率(学期学分成绩80分以上)达到70%,班级同学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和课外科技竞赛活动人数达到班级人数的1/3。

3、学业进步班:班级学业成绩优良率提升20%,或不及格率降低20%。

4、学风示范宿舍:宿舍成员4人到课率均达到95%以上,学期学分成绩位次排名均在本专业前20%,均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和课外科技竞赛。

5、学风优秀宿舍:宿舍成员4人到课率均达到95%以上,学期学分成绩均在80分以上,均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和课外科技竞赛。

四、评选要求

1、各班级由班长和团支书统筹,学习委员具体负责,其他班委全力配合,面向全体同学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并做好申请评定工作,真正发挥表彰奖励的积极导向作用。

2、各项申请材料要充实齐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3、申请过程中,数据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资格。

4、宿舍或班级有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乐于助人事迹等先进表现者,提供文字或其他证明材料,优先考虑。

五、时间安排

1、10月20日至10月31日,各班级或个人将申请表(电子版)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2、11月1日至11月7日,南洋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11月8日至11月10日公示评选名单;

4、11月中旬,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申请表填写说明

1.个人奖:个人奖填写附件1中个人申请表,进步名次为前后两个学年成绩进步名次,学业辅导明星对此项不做要求。

2.集体奖:学风优秀班填写附件1中班级申请表,并填写附件2和附件3;学业进步班填写附件1中班级申请表,并填写过去两个学年的附件2表格;学风示范宿舍和学风优秀宿舍填写附件1中宿舍申请表。

3.所有获奖项目均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附件1:(2015—2016学年)南洋书院表彰奖励登记表

附件2:班级全体同学学分成绩汇总表

附件3:班级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和课外科技竞赛情况汇总表

西安交通大学南洋书院

2016年10月20日

主题词

学风优秀班创建 总结表彰 通知

抄送

学生处、南洋书院各班级

南洋书院

2016年10月20日印发